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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保业需要“担保”
发布日期:2012-03-21     浏览次数:15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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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南京新街口中心区一顶级商务楼内的薛氏高盛担保公司董事长薛燕“跑路”的消息不胫而走,大批债权人蜂拥而至。保守估计,此次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。这是继去年浙商银行南京分行信贷员蔡磊、宇扬集团董事长杨军后,南京又一起涉案金额较大的担保公司老板“跑路”事件。



近年来,各地为方便中小企业融资,以民间资本为主,办起了不少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。而这些公司大部分利用信贷紧缩的机会,铤而走险“抢抓商机”,其共同路径无外乎设立“理财中心”,以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高进高出牟取暴利。在房地产行业的流金岁月,其暴利让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“眼红”,此后,房地产业务便成为其主要的生财之道。而随着地产业持续低迷,“裸泳者”大量现身,深陷其中的担保业自然难以脱身。



当前,民间借贷正呈现不少新特征:一是范围广。从两年前的苏浙沿海扩展到内陆地区,从制造业领域扩展至商贸流通,甚至普通家庭;二是利息高。有的民间拆借年息已超过100%;三是参与者众,甚至有银行资金也充当了民间拆借的“二传手”。从最近多个地方发生的灰色金融泡沫破灭案来看,灰色金融已开始向正规银行体系渗透,一些银行员工长期在灰色金融地带游走。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、道德风险也让管理者备感焦虑。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曾表示,沿海地区约有3万亿元的银行贷款流入民间借贷。银监会首席顾问沈联涛则表示,中国“影子银行”在2010年的存量贷款应该在20万亿元左右。天量的“影子银行”资金绕开信贷规模控制,逃避了监管视线,已成为中国经济的“毒药”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田勇甚至指出,因此发生所谓“中国式的次贷危机”不是没有可能。



资本原始的本性是逐利的,不受监管的“影子银行”、灰色金融必将危及整个经济体系的安全。管理者应予以管束并大力整饬之,最大程度地减小其对公共利益的损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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